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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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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为资格招标,不设采购预算限额。
四、服务期:3年,自2024年2月3日起至2027年2月2日止。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食堂服务外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应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企业或餐饮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餐饮管理企业”(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如因政策原因而导致供应商未能延续食品经营的许可有效期的,供应商能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具备该资质);
4.拟派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拟聘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须具有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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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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