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街2024年度登革热防控、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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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珠江街2024年度登革热防控、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Q23FC1201
项目名称:珠江街2024年度登革热防控、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江街2024年度登革热防控、除四害消杀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960,000.00 |
9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3〕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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