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导视系统整体设计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盐南高新区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南高新区。
4、项目规模:设计费约20万元,江苏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A1#-A2#和B1#-B9#每栋楼主标识设计,西伏河数字智能创新社区0号楼和1-3号组楼每栋楼主标识设计,以及园区道路上、楼宇内部标识标牌设计(1楼及各楼层导视牌、企业门牌等)、园区重要出入口3-5个标志性小品设计、园区内部桥身(2座)亮化设计,具体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6、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文件完成初步设计,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6、服务周期: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后续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7、招标内容: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导视系统整体设计项目的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调整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等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范围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三部分11.3.1以及11.3.2条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11日15:00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2、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1日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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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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