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测试环境及系统总成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测试环境及系统总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
2.2 招标项目名称:测试环境及系统总成。
2.3 数量:1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成都市。
2.6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具备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反射面宽度方向静区≥8米(@500MHz)的紧缩场项目(非单柱面类型),且该项目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单个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测试暗室(含屏蔽吸波)、测试系统、反射面的设计内容),提供附带有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标的物名称、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书面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即使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做否决投标或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投标人对响应条款应承担履约责任,若签约后无法履约,将纳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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