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最高单价:4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
否 |
1项 |
4550000.00 |
45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1 |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类别涵盖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海洋沉积物、生物(或海洋生物生态)、生物体残留(或海洋生物体)。 |
其他要求2 |
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涉及海洋测绘。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 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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