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全渠道中心平台远程运维支撑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全渠道中心平台远程运维支撑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I1100000755523176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招标失败,2023年12月8日发布重新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持续保障全渠道中心各平台稳定运行,巩固原有业务的同时加强安全防护保障,使用7*24小时监控平台针对全渠道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等进行监控,保证7*24小时网络通信正常、完善的容灾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严格执行告警、巡检处理规范,能够完成包括定时脚本优化及编写,重启主机、数据库、服务器,并且能够进行分区处理操作等技能。配合重保平台、护网行动等网信安规范要求加强中心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配合完成自研平台部署及版本迭代更新操作并反馈执行结果。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7*24小时远程运维监控支撑服务,进行全渠道平台运维告警预处理及日常巡检工作。预估金额1149750元(含税),中标1家供应商。
项目期限:如2024年1月29日(含)前签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1月29日起1年。如2024年1月29日后签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1代维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14975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价税合计(税后合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个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的主机监控类或IT运维服务类项目经验;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大签页等;或能体现前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除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对应的采购订单及至少1张对应采购订单的结算发票,如未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则该项目业绩无效。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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