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右中旗东哲里木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经兴安盟水利局备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项目法人)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科右中旗。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沟道长度17.4km,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2.3计划总投资:62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并交付成果。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2.7招标范围:兴安盟科右中旗东哲里木沟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技术审咨询、评估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为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为设计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3.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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