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5202812023000CN5
项目名称: 盘州市第四小学老教学楼维修改造
预算金额: 900000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 盘州市第四小学老教学楼维修改造:899885.34;
合同履行期限: 盘州市第四小学老教学楼维修改造: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项名称:盘州市第四小学老教学楼维修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教室、办公室窗户更换; 2、楼顶防水拆除重建; 3、教室、办公室室内墙及顶面刮瓷、喷乳胶漆; 4、外墙墙面维修改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盘州市第四小学老教学楼维修改造:
(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6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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