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园北区、热电园区、鲁南电商、锅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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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保安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宗 |
保安服务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磋商响应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 2.2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响应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详见磋商响应方须知“三、磋商响应方应具备的条件”。 |
1009200元/年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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