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2024年路桥、线路、房建专业相关工程勘查设计、审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3-50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委托, 现就2024年路桥、线路、房建专业相关工程勘查设计、审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勘察设计服务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工程设计资质:必须具备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6.工程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7.工程咨询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铁路)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标段二:造价咨询服务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谈判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1月05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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