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招标人为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安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2.2项目概况:
2.2.1建设内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光储充一体示范站,延安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管理云平台等(具体内容以批复的特许经营方案为准)。
2.2.2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不低于100302.05万元,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合计约10亿元。
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
特许经营者须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价款不低于100302.05万元,最终金额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
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填报期限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主体身份证明。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贷款意向书或其他主体融资担保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文件,授信或承诺融资额度不低于5亿元。
3.3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及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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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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