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临时道路施工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临时道路施工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723060.00元;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临时道路施工混凝土采购(二次)
2.2采购编号:LY-2024-004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混凝土
|
C30
|
1800
|
立方米
|
2.5交货(服务)地点:同江市,甲方指定地点
2.6交货(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2306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广泛应用国家及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信息,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等不良行为以及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