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工作统一安排,安徽省、宣城市积极推进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本项目是安徽省灾后重建的重要组成之一,尽快实施本次防洪治理工程十分紧迫、十分必要。水阳江中游治理工程项目为郞溪县老郎川河左岸南丰圩、幸福圩。本次招标内容内:加固4级堤防总长11.9km,抛石护岸2.9km,多头小直径4.7km,高喷防渗墙完成0.7km,预制块护坡1.9km,防汛道路11.9km,拆建穿堤建筑物5处等。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项目郎溪段所有标段监理资料汇总汇编,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8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9本项目控制价:费率1.4%(约145.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监理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河道堤防类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监理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河道堤防类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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