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2024年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项目已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2024年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道缺陷修复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西南管道公司2024年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对公司所辖管道的超标缺陷开展适用性评价,即对缺陷进行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并给出处置治理建议。
资金落实情况:关于北方管道公司等8家单位2024年提前批重点专项维检修项目的批复。
2.3 招标范围:根据标准规范,对西南管道公司所属分公司检测发现的不合格的管道缺陷开展服役适用性评价,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给出处置管理建议,协助录入数据采集系统。涉及管道分布在云南、贵州、广西、重庆、四川、甘肃、陕西、宁夏8省市,分别由西南管道公司所属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中标人分别与所属分公司签订相应合同。本次招标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项目单价,具体评价数量待开挖检测后确定,合同价据实结算。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管道缺陷信息进行服役适用性评价,出具正式适用性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结论及建议负责。
2.4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预计有600道缺陷需要进行适用性评价,具体以开挖情况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900元/道(含6%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同时,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格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工期的变化而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及其他有关规定)。结算时按照实际工作量和中标人所投单价进行结算。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具有需具备有效的油气管道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认定或是CNAS认可机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成立专业项目部执行本项目,项目部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检测评价人员(最少配备5名)、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等必要职能人员,并明确其相应职责范围,专人专岗;须提供项目人员组织架构表。
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评价人员应是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投标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不得在项目内兼职。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检验师或者III级(RT或UT)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2 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或者III级(RT或UT)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服务团队:项目部最少配备5名评价人员,明确相应职责范围,评价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2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III级(RT或UT)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长输油气管道环焊缝适用性评价或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合同; b.完工交接书或验收报告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油气管道环焊缝排查相关项目因投标人或投标人员工原因而受到业主单位通报批评或罚款或停工整顿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否则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从黑名单中移除的;
7.6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7.7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被法院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7.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 年01月04日18:00:00至 2024 年01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为2024年01月25日0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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