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阳镇公议庄村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6.4551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道路修复 |
376.56 |
1 |
质量标准: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4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且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1-05至2024-01-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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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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