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刘庄镇通榆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预算金额:97.73万元 ;
最高限价:83.0705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保洁范围为通榆河刘庄段漂浮物打捞。采取近岸拦截打捞和流动打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打捞断面无集聚性水面漂浮物,无漂浮物出境。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服务期内每月考核在90分(含)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A.所需设备:
a.全自动打捞保洁船2条,打捞船除了要有正常的航行功能外,还必须具有自动打捞水面漂浮物,并且能自动将漂浮物输送上岸的功能,配备的打捞保洁船须与河道规模相适应,具备载货量不小于10立方米或打捞保洁船发动机功率不低于50千瓦。
b.挖掘机1台,规格不小于80型号,用于上岸漂浮物的翻运、装车;拖网小艇一搜;拦截设施4套。
注:投标时打捞船、拖网小艇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关检验证书或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打捞船、拖网小艇、挖掘机、拦截设施证明(自购需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所租赁物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或不符合要求做无效标书处理。
B.专业技术能力:
打捞船、拖网小艇操作人员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局颁发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挖掘机操作人员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不得在其他漂浮物打捞项目中重复使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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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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