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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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DGS-LY-2023-5440-2 |
项目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毛石、 碎石及通料运输(二次招标)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临沂市 |
采购人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服务周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1 项目概况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临临九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对该项目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概算金额为156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针对临淄至临沂公路工程施工九合同所需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服务进行采购,要求运输车性能稳定,车辆尾气排放必须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制度及政策要求,价格含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人员、设备(含燃油)等内容,同时承运商需做好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过程的环保、交通协调等工作,运输车辆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B 证。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毛石、碎石及通料运输到指定位置。 本次采购共划分2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包件,且允许成交2个包件,每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服务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设备数量进行切割,增加设备服务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设备数量。 |
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件。 |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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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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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累计具备所报价同类(或同类型)产品运输业绩不少于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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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6)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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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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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4)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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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5个包件,且允许成交5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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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1月4日8时0分至2024年1月6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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