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我单位于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市釜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和实施方案公告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现变更为: ********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方案编制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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