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乐东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监理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4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4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2.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以上内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8、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9、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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