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查询截图)。
7、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文件)。
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1月3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1月8日 17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