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杭州湾经开区拓展扩容区二期道路配套工程-拓展十一路、拓展十三路建设工程位于杭州湾经开区拓展扩容区。拓展十一路道路全长约0.7公里,红线宽22米;拓展十三路道路全长约0.8公里,红线宽22米(本次实施宽约17米),主要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路灯、标牌及排水等。工程预算造价约1615万元,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监理服务费44.8万元。
本次监理招标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该工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10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总监: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根据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和项目总监的信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不予认定其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在该系统无法录入新项目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 其他要求:
(1)监理班子成员:拟派监理班子人员不少于4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省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1名,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省外企业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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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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