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2024年市政道路路灯管养项目包2重新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3】000059号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58443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2 |
石峰区2024年云田镇14条市政道路路灯管养 |
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年 |
584430 |
584430 |
□ |
□ |
注:石峰区2024年市政道路路灯管养项目招标共分为 3 个包,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 1 个包。已中标本项目包1、包3的投标单位不再参与包 2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 2:(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 4 日至2024年1月 10 日全天(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 24 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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