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及配套设施建设(压缩站)(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及配套设施建设(压缩站)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2024100001
3、委托代理编号:ZLRHH2024-002
4、采购项目预算:175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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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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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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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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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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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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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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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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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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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型垃圾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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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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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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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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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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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垂直预压式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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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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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抽风除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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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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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液喷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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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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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为贯彻落实(湘政发〔2020〕3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附件一);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附件二);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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