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安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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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安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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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3-91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安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22,679.00元 | |||||||||||
最高限价:82267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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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安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接入及服务,技术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30天,服务期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根据法规相关要求,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总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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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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