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B-20231202
2、项目名称: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2024年礼包子定制采购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分期供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公告期限
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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