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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上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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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深圳市宝安区上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上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CG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上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2400000.00     4.最高限价(单位:元):无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上星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扶持政策的情形。(提供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函”内容)。 注:
(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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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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