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蔬菜、水果、肉类、家禽类、水产品类、副食品食品等食材酱料 (以下简称“食材酱料”)的配送服务。主要包括食材的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细采购要求及需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投标人的营业场所、冷库需在南宁市区内(南宁市绕城高速以内)。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3.食品流通企业,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
4.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500万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7. 信誉最低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名。在采购人合格供方再评定中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报名。
8.其他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双信封密封包装。评标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如封装不符合采购要求,影响评标的,视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报名后如不参与投标的请书面告知原因,如在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则招标人酌情在以后评标中扣分。
(5)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至少两家),并具备竞争性,或其他原因招标人认为可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招标人可以不重新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6)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采购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7)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投标文件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采购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
报名审查时间:2024年 1月3日~2024年 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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