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监理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已由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3〕4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滆湖及周边区域。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主要包括生态清淤工程,清淤深度约0.19~0.30m,共疏浚底泥总量270.3万m3,疏浚面积11.13km2。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2.322亿元。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监理,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安费:23220.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232.20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无在监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名)。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 /
(8)其他要求:①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 2023年 1 月-2023 年 11 月中任意连续 3 个月)。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③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4.2 招标文件购买费为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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