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滨河春晓2号楼社区用房招租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滨河春晓社区用房位于经开十八大街与经南十二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共计约为858.96㎡,招租期5年,一年一缴,前三年租金不变,第4年开始每年5%递增,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费用,押金年房租10%。租赁费用用于补贴安置区物业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承租期限:招租期5年,一年一缴,前三年租金不变。
7、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及管理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租金金额(即底价):面积约858.96㎡,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35.61元。
10、过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4、获取招标文件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0:00:00—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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