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昌县友谊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3]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昌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昌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23]1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昌县。2.2 建设规模:渠道疏浚开挖28.879km,衬砌防渗整治23.232km,新建东岳、龙角2条支渠长6.455km,修缮管理用房1处,配套建筑物改造108座(处),建设巡渠道路21.918km。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5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和施工后续服务工作。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5年以来(2018年12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利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注:①投标人若为非联合体单位,应分别提供或提供同一合同下包含勘察、设计的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业绩、成员单位提供勘察业绩。③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04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25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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