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W-10标项目水稳工程(三次)。
二、招标人: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S358青阳段起点位于S103与芙蓉大道交口,本标段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全长20.315公里,路面宽10米,双向双车道,隧道1166米/1座,桥梁760.95米/10座(大桥314.6米/2座、中小桥446.35米/8座),涵洞91道/1692.11米,混凝土共计15.3万m3、钢筋共计1886t。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交安机电、绿化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W-10标项目水稳工程(三次)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 252.21 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3% 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项公路水稳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所附合同需附不少于对应此业绩合同显示合同金额80%的转账记录或80%的合同发票;需附合同业绩中证明工期起止页,或者显示已经完工的项目交竣工文件等佐证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法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交项目负责人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4、其它要求:开标日前被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5、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自行招标使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4 年01月 03日至 2024 年01月 08日17:00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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