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A3标-块石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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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C1HXCGFA231223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A3标-块石
采购内容及范围:块石
2.2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至合同数量履行完毕
2.3 交货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樟吉高速改扩建A3标施工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次采购要求块石有关技术指标和质量技术应坚硬抗压,抗压强度大于等于130兆帕(石灰岩或满足抗压强度的其他岩石)。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3、生产能力要求:合同签订后,订单内货物2天内全部进场;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等相关情况;6、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7、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等盖公章版扫描件。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1-01 16:00 起至2024-01-04 16: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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