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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1施工总承包企业宣传文化采购(第二次)

所属地区 安徽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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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1)文化墙(5套),型号:4.8*1.4m ,材质:水晶板+亚克力板。
(2)门楼(6座),型号:12*7.5m,材质:角铁+铝塑板+水晶字。
(3)五牌一图(200块),型号:2*1.2m,材质:不锈钢含背板。
(4)企业文化宣传灯箱(2套),型号:2.4*1.2m,材质:水晶板5+3+背发光灯箱。
(5)鎏金字(6套),型号:25*15cm,材质:金色加厚材料。
(6)宣传报栏(20座),型号:2.4*1.2m,材质:铁艺。
(7)企业文化宣传字(300㎡),型号:3*2m,材质:20mmPVC热熔封边工艺+水晶字焗漆工艺+双色板+复合板+4*6加厚钢架。
现场施工工人由中标单位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一总包部)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设备须具备有效行驶证、保险;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调一台不小于该台设备型号参数的设备代替使用,司机、司索工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作业影响施工时,故障期间免收租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费 5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10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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