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
2.项目名称:深圳市普通国省干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工程(一期)维护项目
3.预算金额:1375019.00元
4.最高限价:1375019.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深圳市普通国省干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工程(一期)维护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是 |
6.项目背景:为保障深圳市普通国省干道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工程(一期)7个监测点前端各项设备及后端系统正常、准确运行,需对称重、监控、激光雷达等设备、杆件及附属线缆、路面等运行维护,提供电力及网络,对称重系统进行计量检定,特开展此项工作。
7.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且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扫描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日00:00:00至2024年1月15日 14: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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