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批道路监控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1,4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1,4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
322(条)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1,440.00 |
2,701,4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21,9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1,9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
39(条) |
详见采购文件 |
421,920.00 |
421,9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3(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8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8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
42(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840.00 |
345,8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网络线路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2)详见招标文件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合同包2(网络线路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详见招标文件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合同包3(网络线路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12)详见招标文件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网络线路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6)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2(网络线路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6)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3(网络线路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6)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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