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泾港路-火炬路、新塍大道(桐乡大道-中山路)供水管道工程已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全省统一赋码:2310-330400-04-01-743261,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嘉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雁泾港路-火炬路、新塍大道(桐乡大道-中山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总计约9.66km。其中雁泾港路-火炬路段沿雁泾港路-规划火炬路过嘉铜线敷设至唯胜路,全线长约6.99km;新塍大道(桐乡大道-中山路)段南起嘉桐公路与恒兴路交叉口,北至中山路与新塍大道交叉口,全线长约2.67km;设计主管管径主要采用DN800,套管管径有DN1200。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雁泾港路-火炬路(320国道-唯胜路)、新塍大道(桐乡大道-中山路)供水管道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咨询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雁泾港路-火炬路供水管道确保2024年6月30日通水,新塍大道(桐乡大道-中山路)供水管道在文保批复后三个月内完成通水,施工图设计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含图审完成)。
2.5 质量标准:
① 施工质量标准:优秀,确保“南湖杯”,争创“钱江杯”。
②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8918.07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6967.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类似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承接过管道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项目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且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3.4 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5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管道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项目工程总承包(含EPC)或监理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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