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共望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监督小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支持村屯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
2.2 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莲花镇宽五西村新建边沟2371.93米、新建盖板101处、过道涵管8座,先锋镇四段村新建边沟880.16米、新建盖板37处、过道涵管4座,莲花镇宽五西中后屯新建边沟1327米、新建盖板68处、过道涵管2座。(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2037583.97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望奎县先锋镇。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共274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
3.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02日20:00时至2024年01月09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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