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一文泽路东延及周边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3]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东氿村。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全长522.8m,路宽20m;新建三跨板梁桥,跨径为(13m+13m+13m)39m,桥梁设计总宽度为20.6m;建安费约1600万元。
2.3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大学城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一文泽路东延及周边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包括市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绿化等;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36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总监须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类注册证书(含二级)或江苏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提供上岗证或经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采集的监理员信息截图;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前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将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1 月 02 日至2024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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