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4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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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购买辅助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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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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