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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光华巷与市民中心老旧片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临汾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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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光华巷与市民中心老旧片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一期)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2】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泽县安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政策补助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与农发行贷款,剩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泽县光华巷与市民中心老旧片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安泽县县城光华巷片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5673.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471.89㎡,地下27201.46㎡。主要包括:11栋二类高层,1栋二层办公,2栋独立2层商业以及1栋锅炉房。
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部分为框架结构。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7本次招标金额:485万元。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 8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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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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