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污水处理除臭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深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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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园区污水处理除臭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 标段编号 | YG25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采购控制价(元) | 6080629.73 | ||
评审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评定分离 | 是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交货期(天) | 40 | ||
交货期说明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投标人需在供货期内完成货物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的供应、技术支持和安装等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滴滤、生物过滤设备及配套的喷淋系统、电气系统的供货及安装。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是玻璃钢生物塔塔体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在本项目中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代理商资格声明和制造商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该安装资质,可采取以下方式投标(三选一): 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玻璃钢生物塔塔体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质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被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b.被委托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投标人与被委托安装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 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质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7-12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1 17: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22 09:3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25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1 09:30 |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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