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L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劵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通江街、西环路、木兰大街、跃进路、东环路、安平街、砖厂1胡同、大众二胡同、海云天北胡同、审计局南胡同、盐业小区、兆麟西胡同、爱民街、苗圃街、建国街等);
2.3建设规模:通江街、西环路、木兰大街、跃进路、东环路、安平街、砖厂1胡同、大众二胡同、海云天北胡同、审计局南胡同、盐业小区、兆麟西胡同、爱民街、苗圃街、建国街等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08.04万元;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总工期为13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出具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04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保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最低配备要求。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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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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