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司业务用房项目装修设计标段(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高新公司业务用房项目装修设计标段
1.2招标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
1.3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高新公司业务用房位于镇江市高新区京江路以北、柳成路以东,于2015年8月建成,地上总建筑面积7036m2,建筑高度为19m,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性质为商业楼,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工程等级为二类高层,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本次装修设计建筑面积约5400平米,初步规划建设二中心、一办公区、一配套服务区。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顶层景观设计等内容。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服务要求。
2.2招标预算(元):/
2.3最高投标限价(元):290000元人民币。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润州区金山水城四期沿街商业楼。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的内容,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7标段划分:高新公司业务用房项目装修设计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近2023年2月、3月、4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项目不接受退休续聘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的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请于2023年05月29日15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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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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