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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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周口市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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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2-07-21 | |||||||||||||||||||||||||||||||||||||||||
2、项目名称:周口市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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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对贾鲁嘉苑(A、B、C、D、L地块)棚改安置房;金海嘉苑(A、B、C地块)棚改安置房;金海嘉苑(D、E地块)、泰和家园(南、北地块)棚改安置房;未来家园B区(A、B地块)、建设嘉苑、顺和家园棚改安置房;运粮河畔、德和家园棚改安置房;诚和家园、高尚嘉苑、七一嘉苑棚改安置房;高铁片区(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和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5.2 服务期限:接到任务书后 120天内完成。 5.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 验收准标:《周口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5.5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本条第4项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仅供项目备案及参考,每个包的最高限价为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中“计费标准”相应的计费标准的100%计取。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按费率报价。 5.6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投 2个包,且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 (中标顺序按照包号的先后顺序)。 5.7 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应符合项目技术需求。 5.8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方案。 5.9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或指定地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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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任务书后120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服务机构,须提供执业许可或设立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新成立企业不足以出具2021年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以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为准,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2021年7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编制或审核采购项目的基本建设概 (预) 算、标底、结算、过程造价控制、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投 2个包,且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 (中标顺序按照包号的先后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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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赵琪
电话:010-59435085
手机:132201173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oqi@ai8.com.cn
传真:010-5943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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